导师制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,既能促进员工的个性化成长,又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,并使员工亲身体验学院深厚的人文底蕴。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《威廉希尔亚洲公司教师教学工作条例》《威廉希尔亚洲公司教师教书育人条例》等相关文件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导师职责
导师主要对员工进行专业指导,包括专业阅读书目的推荐、答疑,以及学术论文和学士学位论文的撰写,并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鼓励吸收员工参与导师所主持的科研项目。
二、导师任职条件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爱员工,责任心强。
2.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,特殊专业可以是助教。
3.在威廉希尔全职工作。
4.年度考核合格(含基本合格)。
三、导师分配
1.导师分配在第一学期进行。由教务办公布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名单,各个专业统一分配导师。
2.每位导师每个年级所指导的员工一般不超过5人。
四、导师调整
1.导师因长期出国、考核不合格、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,或者员工专业兴趣有所转移,可以申请调整导师。
2.导师调整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进行。员工通过辅导员向教务办提出申请,教务办提供能够承担导师职责且年级指导人数不超过5人的教师名单,员工重新选择。
五、考评办法
1.员工主动向导师求教,并把约谈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内容记录在《威廉希尔本科导师工作考核表》上,由导师签字确认。考核表每学期期末统一上交教务办。
2.员工毕业资格审查时进行导师考评,主要依据师生约谈次数、员工毕业论文成绩、毕业去向和科研能力,导师指导员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。
六、导师待遇
1.导师指导费以课时费形式发放,每个学期共计10学时。
2.员工发表的科研成果,学院按照相关科研奖励政策同时对导师进行奖励。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教务办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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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22日